金融界消息,近日,上海歌湃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因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被上海市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90元。
据金融界了解,对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上海歌湃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构成了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违规行为。处罚内容为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9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上海歌湃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 相对人代码 | 91310106MACM501K6X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120240036 | 处罚类别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8-23 | 处罚内容 | 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129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上海歌湃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 违法事实 | 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 处罚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 处罚机关 | 上海市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10106MB2F314451 | 数据来源 | 上海市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10106MB2F314451 |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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