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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3日,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的消息,广发银行关于核准郑必强的任职资格已获批准。具体批复为,核准郑必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拟任人员应自监管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该银行应及时向监管局报告拟任人员的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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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独特,很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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