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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9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发行人名称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项简称“23皖交控MTN004”,债项代码“102382111”,发行金额人民币10.00亿元,起息日2023年8月17日,发行期限3年,债项余额人民币10.00亿元,偿还类别为利息支付,本计息期债项利率2.67%,利息兑付日2024年8月17日,主承销商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2670万元。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相关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发行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小妮,联系方式0551-63738769。(二)存续期管理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任静怡,联系方式0551-62632031。(三)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部门运营部,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联系方式021-23198708、021-23198682。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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