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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福建文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成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福州市财政局决定,对福建文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罚。处以10959.51元罚款(即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2191902元×5‰=10959.51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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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很有意思,收藏了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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