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投资人回售选择权行权结果公告》和《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付息兑付公告》进行了更正,调整了有关权利行使日期。
根据更正后的公告,该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回售申请开始日由7月15日调整至7月16日,截止日从7月19日变为7月22日。对应公告内容亦进行同步变更。
此次兑付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8580万元,包括回售兑付本金5000万元和应付利息3580万元,定于2024年8月19日付息兑付。以上变更及相关公告已在上海清算所网站完整发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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