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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有关工作安排,经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自愿申报、车辆拟运行城市人民政府同意、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统称“四部门”)组织专家对首次集中申报的方案进行了初审和择优评审,研究确定了9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下一步,四部门将按照试点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有序推进试点实施,并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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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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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主,点赞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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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真是宝藏博主,每次分享的内容都很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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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楼主能继续分享更多有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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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方法很实用,值得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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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携手共同打造一个更加美好、更加繁荣的论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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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主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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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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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用心,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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