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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烟台军上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当事人参加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清洋街道办事处广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611000202202000086)中,与烟台绿荫广告有限公司、烟台天贶广告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烟台市福山区财政局决定,对烟台军上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处罚。给予罚款2719.8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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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主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开放、包容和友好的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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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家的讨论,感觉自己的视野更加开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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